【公告】台灣之星採購行動寬頻設備

日 期:2021年12月30日

公司名稱:台灣之星 (3157)

主 旨:台灣之星採購行動寬頻設備

發言人:賴弦五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0/12/3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採購行動寬頻設備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4G和5G網路相關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0/06/29~110/12/30

(3)交易單位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4G和5G網路相關設備,訂單總金額計新台幣11.01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台灣諾基亞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

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訂單/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採購相關事宜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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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未來用戶之成長,4G和5G網路須配合相對應之設備擴充設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