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日 期:2023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台泥 (1101)

主 旨:台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發言人:葉毓君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4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擬提請112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

8.發行價格:擬提請112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擬提請112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

訂定與辦理。

10.公開銷售股數:擬提請112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擬提請112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依法調整、

訂定與辦理。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擬提請112年度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

依法調整、訂定與辦理。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海外購料、償還銀行借款或購置機器設備、轉投

資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提請112年度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

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及/或海外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擇一或併存搭配方式發行),其

募集金額以不超過新台幣300億元(含)為原則,發行普通股股數以不超過1,000,000

仟股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