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

日 期:2021年12月23日

公司名稱:台新金 (2887)

主 旨:台新金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

發言人:林維俊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23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不超過3億股範圍額度內

4.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不超過新臺幣30億元範圍內

6.發行價格:每股發行價格範圍為15.90元~23.60元,授權董事長於發行前參酌市場狀況

及「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

規則」規定於發行價格範圍內訂定每股發行價格。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按實際發行股數總額之10%

8.公開銷售股數:按實際發行股數總額之10%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按實際發行股數總額之80%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重要發行條件說明如下:

(1)己種特別股股利率(年率)以定價基準日之十年期IRS利率+固定加碼利率,按每股

發行價格計算;實際股利率授權董事長於3.0%~3.6%之範圍內核定。又十年期IRS利率

將於發行日起滿十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十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

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十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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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PYTWDFIX」與「COSMOS3」十年期利率

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數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

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2)己種特別股自發行日起算屆滿七年之次日起至屆滿十年之日止期間,倘本公司通知

己種特別股股東得行使交換權,自本公司通知己種特別股股東行使交換權時起,除己

種特別股及彰銀普通股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利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停

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

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其他己種特別股及彰化銀行普通股依法暫停過戶期間

外,己種特別股股東得按己種特別股一股交換彰銀普通股一股之方式行使交換權。

(3)己種特別股自發行日起算屆滿十年之次日起,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本公司得隨時收

回全部已發行流通在外之己種特別股,並以所持有之彰銀普通股作為對價,按彰銀普

通股一股收回己種特別股一股。若彰銀普通股於收回基準日前90個營業日成交量加權

平均價格低於己種特別股發行價格,本公司應以現金補償該差額,現金補償程序由董

事會訂定。

(4)其餘權利義務詳本公司公司章程第8條之5規定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轉投資需求

13.其他應敘明事項:己種特別股之實際發行計畫、募集申請程序暨增資後發行條件

等相關事項訂定修正、及一切發行相關作業等,均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權

處理之;未來如遇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核定要求、或因應市場狀況需要或其他主客

觀因素環境等,而需增修調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