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一般順位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00億元整。

日 期:2020年01月16日

公司名稱:台新金 (2887)

主 旨:台新金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一般順位普通公司債,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00億元整。

發言人:林維俊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1/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度無擔保一般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臺幣100億元,授權投資長得視市場狀況採一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視市場狀況而定。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5年至15年。

7.發行利率:視市場情況而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償付到期之應付本、息。

10.承銷方式:委託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投資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投資長決定。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投資長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授權投資長決定。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