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子公司台新證券補充說明108/10/25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發行條件
日 期: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名稱:台新金 (2887)
主 旨: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證券補充說明108/10/25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
發言人:林維俊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
第一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參拾參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發行。
6.發行期間:十年期。
7.發行利率:固定利率年息1.35%。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償還因中長期固定利率循環商業
本票到期所先行發行之短期商業本票、因應布局轉投資業務與提升業務競爭力之資金
需求。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行。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