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子公司台新證券補充說明108/10/25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發行條件

日 期: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名稱:台新金 (2887)

主 旨:台新金控代子公司台新證券補充說明108/10/25董事會決議通過申請發行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

發言人:林維俊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

第一次無擔保次順位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臺幣參拾參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發行。

6.發行期間:十年期。

7.發行利率:固定利率年息1.35%。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本公司財務結構、償還因中長期固定利率循環商業

本票到期所先行發行之短期商業本票、因應布局轉投資業務與提升業務競爭力之資金

需求。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北分行。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