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富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修正事實發生日期)

日 期:2020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台富 (1454)

主 旨:台富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修正事實發生日期)

發言人:莊燿銘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27,564,923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23~109/05/2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6.00~1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7.4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11/08 ~ 108/01/04 、預定買回股數(股):6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6000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00.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出席董事八人均無異議通過,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預計於109年3月23日起至109年5

月20日止二個月內,以每股新台幣6元至10元之間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普通股10,000000股,

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並考量公司財務狀況出具

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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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民國109 年3 月21 日109年2第次董事會三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

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7.45%,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

公司流動資產之8.8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之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實際出席董事8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

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依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109年3月21日決議,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100,000仟

元,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8條第1項,不得超過保留盈餘加超過票面金額

發行股份所得之溢價及已實現資本公積金額計127,565仟元之規定。

故以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本公司股份總金額100,000仟元計算,假設

買回公司股份均依買回區間價格上限10元僅能買回10,000,000股。

台灣富綢纖維股份有限公司依所定買回區間價格執行買回股份,除造成現金流出外,餘對公

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速動比率、流動比率,並未產生重

大影響或變動。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