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南市環保局以台塑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300萬元。

日 期:2019年10月21日

公司名稱:台塑化 (6505)

主 旨:台南市環保局以台塑化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之規定裁處新台幣300萬元。

發言人:林克彥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10/21

2.發生緣由:

一、2013年1月24日台南環保局稽查認定麻豆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宏昇土資場路基改良

使用之本公司副產石灰產品為廢棄物(當時為雲林縣政府合法產品登記期間)。

二、本次台南市政府以限期未改善為由,再次裁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並限期完成

改善。

3.處理過程:

針對本次裁罰,本公司將提行政救濟,惟仍將於法定期限內先繳納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

罰款新台幣300萬元整。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針對本次裁罰,本公司將提出訴願以維護公司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