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取消盛達原擬取得不動產案
日 期:2022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盛達 (3027)
主 旨:取消盛達原擬取得不動產案
發言人:張淑梅
說 明:
1. 原公告日期:
111/06/0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一、本公司原擬向非本公司關係人之個人,購置不動產標的土地及建物:花蓮市民
心段469,470-2地號(花蓮市美工六街20號)。土地面積共3021.37坪。
二、本公司111年6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34億元額度內,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不符合儲能業務需求,故解除買賣合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