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取消盛達原擬取得不動產案

日 期:2022年11月01日

公司名稱:盛達 (3027)

主 旨:取消盛達原擬取得不動產案

發言人:張淑梅

說 明:

1. 原公告日期:

111/06/09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一、本公司原擬向非本公司關係人之個人,購置不動產標的土地及建物:花蓮市民

心段469,470-2地號(花蓮市美工六街20號)。土地面積共3021.37坪。

二、本公司111年6月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在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34億元額度內,

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因不符合儲能業務需求,故解除買賣合約。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無影響。

5. 其他應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