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卜蜂代子公司香港正大連雲港有限公司向關係人處分有價證券(補充108/2/18)

日 期:2020年02月19日

公司名稱:卜蜂 (1215)

主 旨:代子公司香港正大連雲港有限公司向關係人處分有價證券(補充108/2/18)

發言人:劉明哲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香港正大連雲港有限公司持有連雲港正大農牧發展有限公司之全部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8/2/18~108/2/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連雲港正大農牧發展有限公司 70%股權。

(該公司註冊及實收資本額為540萬美元)

每單位價格: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61,767,534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正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為集團企業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因應集團長期發展規劃而進行之投資架構調整。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本公司為原始股東。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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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約新台幣8,572萬元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股權轉受讓合約之約定條件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董事會決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母公司及所有子公司持有本交易證券之數量餘額:0股、金額:0元、

持股比例:0%、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總資產之比例:0.00%

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業主權益之比例:0.00%

最近期財務報表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390,168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集團長期發展規劃而進行之投資架構調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8年2月18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本公司無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宏侑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唐如又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六字第0970013154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香港正大連雲港有限公司與正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無交易情形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1)因連雲港正大農牧發展有限公司發放現金股利,因此調整交易總

金額,由人民幣6,650萬元整修正為人民幣61,767,534元整。

(2)處分利益由新台幣約8,700萬元修正為約新台幣8,572萬元。

(3)交易相對人之公司名稱由”正大(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更名為

“正大投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