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六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2年03月15日

公司名稱:南六 (6504)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張三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31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燕巢區四林路699號(本公司三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度營業報告書。

(2)審計委員會人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一一○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一一○年度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暨營業報告書案。

(2)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公司章程案。

(2)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3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股東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

(1)股東資格: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總數百分之ㄧ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議案。

(2)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

以三百字為限(包含標點符號),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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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理期間:自民國111年03月27日至111年04月06日止

(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4)受理處所:南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

地址:高雄市燕巢區四林路699號,電話:07-6116616

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

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

提案手續。

(5)受理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a)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b)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c)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d)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6)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

111年5月01日至111年5月28日止,股東得於前述行使期間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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