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亞向經濟部工業局承購土地

日 期:2022年08月16日

公司名稱:南亞 (1303)

主 旨:南亞向經濟部工業局承購土地

發言人:吳嘉昭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彰濱工業區崙尾西一區三期崙海段27-4~27-7地號(原暫編臨1至臨4地號)共4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8/16~111/8/1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土地面積550,090.49平方公尺

每單位價格:約新台幣10,368.71元/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703,727,899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經濟部工業局;其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經審查核准承購及向指定行庫繳納:

1.土地總價5,703,727,899元

2.開發管理基金57,037,279元

3.完成使用保證金570,372,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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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核發產權移轉證明書件(或發給土地使用同意書)發文之日起2年或經「經濟部工業局

產業園區土地或建築物租售審查小組」審查會核定之建廠計畫期程內取得使用執照並按

核定計畫完成使用,且完成使用後可申請後無息退還完成使用保證金;倘於期限內未

取得使用執照並按核定計畫完成使用,其完成使用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解繳經濟部

產業園區開發管理基金,且經濟部得強制以原價無息買回土地。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經濟部工業局申購條約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擴建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