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匯僑設計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日 期:2020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匯僑設計 (6754)

主 旨:匯僑設計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發言人:羅月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13樓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08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分派情形報告。

4.報告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

5.報告修訂「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6.報告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6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

7.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8.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股東所提的議案以一項並300字內為限。

本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期間為自民國109年04月17日至109年04月2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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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召集日前,

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本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

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董事會應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二)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除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

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三)受理場所為本公司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75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