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麗店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一筆(提前終止不動產租約)

日 期:2021年09月27日

公司名稱:力麗店 (5364)

主 旨:力麗店向關係人處分使用權資產一筆(提前終止不動產租約)

發言人:何宜靜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139號6樓-A戶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10/9/27~110/9/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原租約108年7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自110年9月30日提前終止租約

交易單位數量: 租賃標的物面積約182.05041平方公尺,折合約55.07坪

每單位價格: 每月租金約907.93元/坪(含稅)

租金總額:每月新台幣50,000元(含稅)

使用權資產淨額減少: 1,225,646元

租賃負債總額減少:新台幣1,252,546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力麒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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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情形):

預計租賃修改利益:新台幣26,900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合約租賃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提前於110年9月30日終止租賃合約。

交付或付款條件:不適用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不適用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辦公室空間不敷使用,故提前終止租約。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09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09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