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力特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暨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10月19日

公司名稱:力特 (3051)

主 旨:力特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暨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相關事宜。

發言人:趙寄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0/19

2.減資基準日:110/10/2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茲依據本公司110年8月27日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業經台灣證券

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10月19日臺證上一字第1101805609號同意申報生效,現

擬辦理全面換發股票作業,並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暨上市公

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規定,就換發股票作業相關事宜,擬訂定本作業計畫。

二、本公司已發行股票內容變更事項如下:

原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253,323,960元,發行325,332,396股,減資

1,553,323,960元,銷除155,332,396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減資比例百分之

47.74575,即每仟股換發522.5425股。

三、本次應換發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並將原發行與變更後發行股

票內容列示如下:

項目 原發行股票內容變更發行股票內容

每股面額 壹拾元整 壹拾元整

發行總額(元)3,253,323,960 1,700,000,000

發行股數(股) 325,332,396 170,000,000

四、本次換發作業相關日期(期間)預定如下:

(一)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民國11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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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後過戶日:民國110年12月19日

(三)暫停上市交易期間:自民國110年12月16日至民國110年12月24日止。

(四)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10年12月20日至民國110年12月24日止。

(五)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110年12月24日。

(六)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10年12月27日。

(七)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本次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方式)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五、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

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

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依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在股票公開集中交易市場最後交易日

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 (以抵繳集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

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

六、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

七、換發手續及地點:

(一)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換發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

理無實體登錄。

(二)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

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

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先辦理過戶換票後,向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

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送存集保之舊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統一換發。

(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

電話:(○二)二七○二三九九九

八、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12/24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2/20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24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完全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0/12/27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139,636,042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82.13%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