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劍湖山訂定減資基準日

日 期:2023年03月03日

公司名稱:劍湖山 (5701)

主 旨:劍湖山訂定減資基準日

發言人:謝顯爵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3

2.減資基準日:112/03/06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減資變更登記後另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NA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NA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NA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90,482,713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75.4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2年1月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減少資本新台幣

1,767,569,57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76,756,957股(含私募有價證券普通股

43,478,214股),減資比率約為59.562869%。

(2)本次減資將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銷除股份,每仟

股銷除595.62869股(即每仟股換發404.37131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者,以公開集中交

易市場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按比例計算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其股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收盤價承購之,劃撥股東之畸零股款同意

作為無實體劃撥之費用。

(3)上述減資基準日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減資換股作

業計畫、減資換發股票最後交易日、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新股預計上

櫃日等事宜。

(4)減資後換發股份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