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劍湖山董事會決議110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資訊

日 期:2021年12月14日

公司名稱:劍湖山 (5701)

主 旨:劍湖山董事會決議110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定價及應募人資訊

發言人:謝顯爵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12/1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和盟流通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

4.私募股數或張數:43,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43,0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依110年股東常會

決議,以不低於本公司定價日前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

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依上述訂價依據,以本次董事會召開日期民國110年12月14日為定價日,並以定價日前

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分別為3.05元、3.03元及3.03元,

擇前一個營業日之收盤均價3.05元為基準;另依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

簡單算數平均數之股價為3.12元為基準;取上列二者較高者之3.12元為參考價格。

本次實際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3元,符合本公司股東會決議以不低於本公司定

價日依上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訂價原則。

前述私募價格訂定係依據並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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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應屬合理。

本次私募價格定價3元低於股票面額之差額,將造成累積虧損增加。未來將視公司營

運及市場狀況,以減資、盈餘、資本公積彌補虧損或其他法定方式逐步沖抵或其他

法定方式處理。

本公司基於預期未來在順利引進內部人、關係人並完成私募資金之募集後,將可為

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之資源,以取得新的獲利契機,期使本公司能永續經營,進而

得以確保全體股東之權益,對股東權益應不致產生重大不利之影響。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借款。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可行性及資本市場之不確定性因

素,並有效降低資金成本,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0/12/14

11.參考價格:新台幣3.12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3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

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擬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繳款期限為110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增資基

準日11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