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創業家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

日 期:2021年02月25日

公司名稱:創業家 (8477)

主 旨:創業家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提前終止租約)

發言人:金佑儒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2號5樓

2.事實發生日:110/2/3~110/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辦公室50.39坪,換算為166.57926平方公尺

(2)每單位價格:

辦公室租金:每坪新台幣1,182~1,255元/月(未稅)

(3)租金總金額:4年10個月約新台幣3,586,146元(未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3,411,368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時代電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子公司(持股100%)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109/2/25及109/4/29租賃契約,提前於110/3/31終止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本公司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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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列情形):

處分損失$48,668元(實際處分損益仍需視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數字為主。)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原109/2/25及109/4/29租賃契約,提前於110/3/31終止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原109/2/25及109/4/29租賃契約,提

前於110/3/31終止

(2)決策單位:經審計委員會審議,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原109/2/25及109/4/29租賃契約,提前於110/3/31終止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0年2月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0年2月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原109/2/24及109/4/29租賃契約,提前於110/3/31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