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創新服務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日 期:2025年08月06日
公司名稱:創新服務 (7828)
主 旨:創新服務董事會決議114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發言人:吳智孟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06
2.發行期間: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日起後二年內,得視實際需求,
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之。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一)以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為限,認股資格基準日由董事長決定之。
(二)實際得為具認股權之在職員工及其得認股數,將參酌服務年資、職等、
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他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擬定
分配標準或原則,以作為薪資報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核發
放數量時之依據,由董事長核定並造冊後,認股權人具董事或經理人或
身分者,應先提報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認股權人
非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提報審計委員會同意,再提報董事會決議。
(三)依處理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
一認股權人得認購股數,加計認股權人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
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發行人依處理準則
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認股權人得認
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
(四)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遇有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
等重大過失,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及已具行使權而
尚未行使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回並註銷。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1,500單位。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1,000股。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須買回之股數:
1,500,000股。
7.認股價格:本公司股票業已上興櫃掛牌,其認股價格不得低於各分次發行日
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且不得低於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或核閱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若發行日本公司已上市(櫃)時,則不得低於發
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盤價。若發行日非證券交易市場營業日,則以發行日後,
最近一證券交易市場營業日之本公司普通股股票之收盤價做為認股價格。
前述「發行日前一段時間普通股加權平均成交價格」,係指發行日前三十個
營業日興櫃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該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交金
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實際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訂定之。
8.認股權利期間:
(1)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本認股權憑證不得轉讓、質押、贈與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
(2)認股權人自公司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後,應依下列規定期間行使認股權比
例(累計):
時程 累計最高可行使認股權比例
授予日起屆滿二年 50%
授予日起屆滿三年 100%
9.認購股份之種類: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
一、離職(含自願離職、資遣及解僱):
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應自離職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行
使視為放棄認股權利;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離職日即失效。
二、退休:
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仍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
比例,得行使全部之認股權利,惟不得逾越本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
三、因受職業災害殘疾或死亡者:
(1)因受職業災害致身體殘疾而無法繼續任職者,於離職時可保有已授予之認
股權憑證的全部認股執行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2年後方得行
使外,不受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得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
惟該認股權利,應自離職日起或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
晚者為主),1年內行使之,逾期視同放棄。
(2)因受職業災害致死亡者,繼承人可以行使全部已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的認股
權利。除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方得行使外,不受辦法第五條
第二項第一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比例之限制。惟該認股權利,應自
死亡日起或被授予股權憑證屆滿2年時起(以日期較晚者為主),1年內行使
之,逾期視同放棄。
四、一般身故:
員工於聘僱期間死亡者,已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得由繼承人行使認股權利,
惟仍應於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方得行使,並以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
限。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於認股權人死亡當日視為喪失認股權利。
五、留職停薪:
依政府法令規定及個人重大疾病、家庭重大變故、赴國外進修等原因經由公司
特別核准之留職停薪員工,得自留職停薪日起一個月內行使認股權利,逾期未
行使者,凍結其認股權行使權利,並遞延至復職後恢復,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
存續期間為限。未具行使權利之認股權憑證,自復職起回復其權益,惟認股權
行使期間應按留職停薪期間,往後遞延,但仍以本認股權憑證存續期間為限。
六、轉任關係企業:
如認股權人自願調職至本公司關係企業時,其認股權憑證應比照離職人員方式
處理。惟,為應本公司之要求而調動至子公司或關係企業者,經呈報董事長核
定,仍依本條第(二)項第1款有關時程屆滿可行使認股權比例,得行使全部之
認股權利。
七、認股權人或其法定繼承人若未能於上述期限內行使認股權者,即視為放棄認股
權利。
八、其他:
非屬上列原因或實際依照前揭各目規定執行時須依相關法令進行調整時,授權
董事長依實際狀況個別訂定或調整之。
11.其他認股條件:對於放棄認股權利之認股權憑證,本公司將予以註銷不再發行。
12.履約方式:認股權之履約方式,由本公司以無實體帳簿劃撥發行新股方式交付之;
並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ㄧ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採先發行股票後再辦理資本額變更登
記。
13.認股價格之調整:
(一)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
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時(包含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公司合併、公司分割、股票分割、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及辦理現金增
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計算,並於新股發行除權基
準日調整,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
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已發行股數+(新股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
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之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
票面額變更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1.上述「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總數,應扣除本公司買回尚未註
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已收回或買回而尚未註銷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且
不含「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之股數。
2.上述「新股每股繳款金額」如係辦理無償配股或股票分割時,則繳款金額為
零,如係員工酬勞轉增資時,前項調整公式之每股繳款額在本公司上市(櫃)
後應以股東會前一日之收盤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在本公司上市(櫃)
前則以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計算基礎。如係本公司
合併他公司且為存續公司時,則其金額依換股比例換算後的消滅公司據以計
算合併換股比例之每股淨值。
3.遇有調整後認股價格高於調整前認股價格時,則不予調整。
(二)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後
認股價格,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1.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
普通股股數)
2.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1-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占換發新股票前
最後交易日收盤價之比率)〕×(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3.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面額變更
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調整後之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調整前之認股價格 × 調整前每單位
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調整後認股
價格
(三)認股權憑證發行後,本公司若有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時,依相關法令規定調整
認股價格如下: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 × (1-發放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
上述每股時價之訂定,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前,應以本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
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為準;股票上市(櫃)掛牌日後,應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
除息公告日之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為
準。
(四)如遇有同時發放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含盈餘轉增資及資本公積轉增資)時,則先
扣除現金股利後,再依股票股利金額調整認股價格。
(五)調整後認股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六)若調整後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
(一)認股權人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
金增資認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之減
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辦理股票變更面額之停止轉換
(認購)起始日至新股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外,得依本辦法行使認股權利,
並填具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本公司或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受理認股之請求後,通知認股權人繳納股款至指定
銀行,認股人一經繳款後,即不得撤銷認股繳款。逾期未繳款者,視為未認購,
認股權人須再次重新辦理認購請求。
(三)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收足股款後,將其認購之股數登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於五
個營業日內以集保劃撥方式發給新股或認股權股款繳納憑證。
(四)本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自向認股權人交付之日起得辦理買賣。
(五)本公司依本辦法發行新股交付予認股權人,係採先發行新股後辦理變更登記方式,
將每季至少向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一次;惟當年度若遇無償
配股除權基準日或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得衡量調整變更登記時間。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後,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普通股股票相同。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NA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一) 本公司完成法定發行程序後,即通知認股權人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授予合約
書」,未依規定完成簽署者,即視同放棄受領權利。
(二) 認股權人經授予認股權憑證及簽署「員工認股權憑證授予合約書」後,應遵守
保密規定,除法令或主管機關要求外,不得洩露被授予之認股權憑證相關內容
及數量,若有違反之情事,本公司有權就其尚未具行使權之認股權憑證予以收
回並註銷。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辦法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二分之一同意,並報經主管機
關核准後生效,發行前修改時亦同。於主管機關審核過程中,如因應主管機關要
求修訂本辦法時,授權董事長依要求先行修訂,嗣後再提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追認。
(二)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將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辦理公開揭
露作業,並依下列方式執行資訊揭露義務:
(1)重大訊息公告:依公開發行公司重大訊息公告作業程序,於董事會決議及主管
機關核准後進行重大訊息公告。
(2)公開說明書補充:如涉及公開發行或現金增資事項,將依規定將本次員工認股
權發行資訊納入公開說明書或其補充文件中。
(3)公司年報揭露:認股權憑證授予情形、執行情形、調整認股價格與存續期間等
資訊,將依規定編列於公司年度年報中。
(4)股東會說明:必要時,將本次發行案列入股東會議案或股東會報告事項,向股
東充分揭示並接受股東監督。
(三)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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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2月08日公司名稱:美律(2439)主 旨:美律註銷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變更登記完成發言人:黃朝豊說 明: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12/05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05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38,954,140元,在外流通股數為253,895,414股,每股淨值新臺幣65.111元。(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558,000元,註銷股份55,800股。(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538,396,140元,在外流通股數為253,839,614股,每股淨值新臺幣65.125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 ・ 發起對話弘塑12/9起預定買回庫藏股500張,區間價1,000.00~2,100.0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131)弘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08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204,283,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2/09~115/02/06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00~2,10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1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屆第三次臨時董事會議事錄壹、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08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貳、地 點: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六段89號(弘塑科技二樓會議室)參、主 席:張泰山 董事長 紀錄:莊凱吉肆、董事出席:親自出席:張泰山、張鴻泰、黃富源、何幼梅(獨立董事)、陳俊合(獨立董事),計五位。請 假:
Moneydj理財網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致伸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日 期:2025年12月10日公司名稱:致伸(4915)主 旨:致伸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變更登記完成。發言人:蕭英怡說 明: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12/09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09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711,748,24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471,174,824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40.6449元。(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320,000元,註銷股份32,000股。(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4,711,428,24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471,142,824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 40.6477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 ・ 發起對話凱衛現增新股訂12/15起上櫃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
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5201)凱衛-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新股發放暨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櫃日期一、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80,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4年9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5738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奉臺北市政府114年11月27日府產業商字第114550355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前項發行新股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114年11月4日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上櫃買賣。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自114年12月15日上櫃買賣,原上櫃暨股款繳納憑證亦於同日終止上櫃買賣。三、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原已上櫃股份:普通股30,674,6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306,746,00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上櫃股份:股款繳納憑證8,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80,000,000元整。(三)累計上櫃總股數:普通股38,674,6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計新臺幣386,746,0
Moneydj理財網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三地開發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市案
日 期:2025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三地開發(1438)主 旨:三地開發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市案發言人:鍾育霖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12.公司名稱:三地開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私募發行之普通股,自交付日民國112年1月17日起將屆滿三年,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轉讓期間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8條所定補辦公開發行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就上述私募普通股之股份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1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公告】亞元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日 期:2025年12月10日公司名稱:亞元(6109)主 旨:亞元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發言人:游偉煌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0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新普通股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擬發行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面額新台幣200,000,000元。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本次現金增資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洽承銷商依當時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數10%,供本公司員工承購。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 ・ 發起對話弘塑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131)弘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08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4,204,283,000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2/09~115/02/06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1,000.00~2,10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71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此情形。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弘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屆第三次臨時董事會議事錄壹、時 間:中華民國114年12月08日(星期一)上午十一時整貳、地 點:新竹市香山區中華路六段89號(弘塑科技二樓會議室)參、主 席:張泰山 董事長 紀錄:莊凱吉肆、董事出席:親自出席:張泰山、張鴻泰、黃富源、何幼梅(獨立董事)、陳俊合(獨立董事),計五位。請 假:
Moneydj理財網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全台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十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038)全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十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1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40,081,678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2/12~115/02/1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4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0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於114年12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進而提高經營績效,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委員會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7,400,000股,並轉讓予員工。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11
Moneydj理財網 ・ 1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全台12/12起預定買回庫藏股7,400張,區間價20.00~30.0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3038)全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第二十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1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40,081,678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2/12~115/02/11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7,400,0007.買回區間價格(元):20.00~30.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70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買回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公司於114年12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士氣,進而提高經營績效,依據行政院金融監督委員會發佈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買回本公司之普通股7,400,000股,並轉讓予員工。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全台晶像股份有限公司114年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11
Moneydj理財網 ・ 1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公告】康普訂定114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每股發行價格、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
日 期:2025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康普(4739)主 旨:康普訂定114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每股發行價格、代收及存儲價款專戶機構)發言人:陸柏儒說 明: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4/11/20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4/11/19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4/10/15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台幣60,000,000元,普通股6,000,000股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9.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58元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6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11.原股東認購比率:增資發行新股之80%,計4,8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依本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118,649,269股,扣除從屬公司天弘化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673,495股後為117,975,774股計算,
中央社財經 ・ 1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公告】耀登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
日 期:2025年12月09日公司名稱:耀登(3138)主 旨:耀登註銷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完成發言人:溫文聖說 明: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12/04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04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3,103,63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50,310,363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38.16元。(2)本次註銷減資新台幣23,000元,註銷股份2,300股。(3)收回已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3,080,630元,流通在外股數為50,308,063股,每股淨值為新台幣38.16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6.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8.其他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晶宏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庫藏股辦理變更登記完成
日 期:2025年12月08日公司名稱:晶宏(3141)主 旨:晶宏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及庫藏股辦理變更登記完成發言人:徐豫東說 明:1.主管機關核准減資日期:114/12/052.辦理資本變更登記完成日期:114/12/053.對財務報告之影響(含實收資本額與流通在外股數之差異與對每股淨值之影響):(1)本次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41,000股及庫藏股9,000股,共計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減少資本500,000元(2)註銷減資前:本公司實收資本額752,102,280元,流通在外股數74,127,228股(已扣除庫藏股1,083,000股),每股淨值33.03元(3)註銷減資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754,607,280元,流通在外股數74,386,728股(已扣除庫藏股1,074,000股),每股淨值32.92元。4.預計換股作業計畫:不適用。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6.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7.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智微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與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暨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12月10日公司名稱:智微(4925)主 旨:智微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與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暨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相關事宜發言人:溫明君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02.公司名稱: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114年10月21日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與開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並訂定股份轉換基準日為114年12月15日,該股份轉換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555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依換股比例合理性意見書及股份轉換協議書等,訂定換股比例為開酷科技普通股1股將換發本公司普通股0.88股,本次增資發行新股計普通股3,52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5,200,000元,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本公司發行普通股相同。三、本次股份轉換因主管機關指示及實際作業需要而須調整後續辦理登記或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依公司法或其相關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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