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星-KY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日 期:2021年03月24日

公司名稱:冠星-KY (4439)

主 旨:冠星-KY董事會決議通過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發言人:林經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4

2.預計發行價格:為無償發行配發予員工。

3.預計發行總額(股):600,000

4.既得條件:

(1)員工自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屆滿下述時程仍在職,並達成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

評核指標或公司營運目標,於各年度既得日可既得之最高股份比例分別為:

任職屆滿1年:30%

任職屆滿2年:30%

任職屆滿3年:40%

(2)個人績效目標為既得期間屆滿之最近一年度工作成果達成本公司所設定之個人績效

標準,由公司與個別員工約定之。

(3)公司營運目標以稅後淨利及每股盈餘為指標,以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內部

績效衡量報表為基準;指標之達成度,由公司與個別員工約定之。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方式,悉依

本公司訂定之發行辦法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之全職正式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

從屬公司員工為限。

(2)實際被給與員工及可獲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

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素等,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

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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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以期共同創造更高

之公司及股東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以本公司2021 年3 月16 日之收盤價股162 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

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97,200,000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目前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31,349,000股,2021年~2023年每年對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

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1.81元、0.88元及0.41元。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尚不致對股東權益造成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既得期間員工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

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得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擬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自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得分次向主管機關

申報,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得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

發行。

(2)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出席、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

股東權益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授權由董事會依相關法令,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發行;

如有未盡事宜,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全權授權董事會依相關法令修訂或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