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再生-KY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再生-KY (1337)

主 旨:再生-KY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之相關事宜

發言人:薛又瑋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左營區崇德路801號

(高雄蓮潭國際會館R106教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案。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202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2020年度營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2020年度盈虧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6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32條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

300字為限。本公司訂於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9日止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

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

案,上述期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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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及本公司

「章程」第32條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本公司受理股東提案之審查標準: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受理股東提案處所:亞洲塑膠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鹽埕區五福四路111號8樓

電話:(07)521-5560﹞。

以上所述若尚有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第32條

規定辦理。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

行使期間為:自110年05月15日至110年06月13日止,

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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