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罩代子公司百樂千翔能源(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調整分割讓與相關事宜。(補充114年9月15日之公告內容)
日 期:2025年11月05日
公司名稱:光罩 (2338)
主 旨:代子公司百樂千翔能源(股)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調整分割讓與相關事宜。(補充114年9月15日之公告內容)
發言人:楊貽婷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4/11/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分割公司名稱:百樂千翔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讓與公司)
受讓分割新設公司名稱:藍鵲創能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訂) (下稱受讓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藍鵲創能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訂)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讓與公司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58.89%之子公司,由受讓公司發行普通股新股
予讓與公司全體股東作為分割讓與之對價。本分割案,讓與公司及分割後新設
之受讓公司為兄弟公司,股東相同,於分割交易前、後,對分割讓與標的均享
有控制力,故應視為共同控制下業務之組織重組,不影響本公司整體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1)本次分割目的為落實專業分工,以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及營運效率。
(2)依企業併購法相關規定將原有氫能事業之相關營業、資產及負債分割移轉
與予新設之兄弟公司,由受讓公司自分割基準日起概括承受氫能事業之相關
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並由受讓公司發行普通股予讓與公司全體股東,
作為分割讓與之對價。
(3)預計暫定分割基準日為民國114年11月25日。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讓與公司透過本次分割落實專業分工,以強化公司整體競爭力及營運效率。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屬組織重組,故不影響每股盈餘與淨值。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擬分割讓與氫能事業相關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 82,000,000元,
以讓與公司114年9月30日財務報表帳面價值為評估基礎,並考量折舊、
資本支出計畫及預估至分割基準日相關項目之價值變化等因素及分割換股比例
合理性之專家意見訂定之,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依據,
預計按每股營業價值新台幣10元換取受讓公司發行之普通股1股,共計換取
受讓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新股8,200,000股作為對價。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奕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呂淨君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會證字第 5626 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案係為組織重組,以預計分割之資產、負債帳面金額計算換股對價,依據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之相關問答集及解釋函文應以帳面價值移轉,其分割換股對價,尚屬允當
合理。
17.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14年11月25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1)自分割基準日起,讓與公司分割予受讓公司之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
仍為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受讓公司概括承受。
(2)讓與公司於本分割計畫訂立時,除本分割計畫已同意讓與公司以資本公積轉
增資發行新股外,其餘並無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
(3)讓與公司於本計畫訂立時,未持有庫藏股。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計分割讓與之相關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
預計為新台幣82,000,000元。
(2)預計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236,877,293元。
(3)預計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154,877,293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及負債金額,係以讓與公司民國114年9月30日
財務報表帳面價值計算之,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準。
(5)讓與公司按氫能事業每股營業價值新台幣10元換取受讓公司發行普通股
新股共計8,200,000股予讓與公司全體股東,作為分割讓與之對價,同時讓與
公司將減資8,200,000股。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員工轉任雇用之處理: 讓與公司氫能事業之相關員工將由受讓公司繼續留用聘僱,
並依法定程序通知員工徵詢其留任之意願,受讓公司應承認留用員工於分割基準日
前任職讓與公司之年資。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本次為補充民國114年9月15日之公告內容,讓與公司於民國114年11月5日召開董事會
決議調整原定分割讓與之資產、負債、營業價值、讓與公司全體股東換取受讓公司發行
普通股新股股數、讓與公司減資股數以及調整分割基準日。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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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2025年12月01日公司名稱:第一金(2892)主 旨:代孫公司第一金和昇證券公告總經理辭任發言人:李淑玲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12/01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於之文4.舊任者簡歷:第一金和昇證券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無6.新任者簡歷:無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辭職8.異動原因:辭職9.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依據於之文先生114/12/01辭任書辦理。生效日期:115/01/01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智寶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5年12月03日公司名稱:智寶(7824)主 旨:智寶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發言人:洪佳吟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03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5.發行總金額:暫定新台幣150,000,000元整。6.發行價格:暫定新台幣50元整。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300,000股。由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95.281299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原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若逾期或合併後仍不足一股之股份者及原股東或員工放棄認購部分,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億而得-創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日 期:2025年12月01日公司名稱:億而得-創(6423)主 旨:億而得-創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發言人:陳香綺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0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新台幣10,014,800元,普通股1,001,480股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65.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依相關證券法令及參酌當時市場情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總數之10.03%,計100,480股。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總數之89.97%,計901,000股。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與本公司114年5月13日股東會決議通過,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驊陞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12月01日公司名稱:驊陞(6272)主 旨:驊陞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發言人:陳正煌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012.公司名稱:驊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間暨暫定承銷價相關事宜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9,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91,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4年11月12日臺證上一字第114180491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計910,000股供員工認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其餘90%計8,190,000股依法令規定及本公司114年5月26日股東會決
中央社財經 ・ 3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致茂董事會通過總經理異動
日 期:2025年12月03日公司名稱:致茂(2360)主 旨:致茂董事會通過總經理異動發言人:應正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或發生變動日期:114/12/032.人員別(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兼執行長3.舊任者姓名:黃欽明先生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5.新任者姓名:曾一士先生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整合系統事業部及光學檢測系統事業部總經理7.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職務調整」、「資遣」、「退休」、「逝世」或「新任」):職務調整8.異動原因:為強化公司管理及推動營運發展,職務調整9.新任生效日期:115/01/0110.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6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仁大資訊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
日 期:2025年12月03日公司名稱:仁大資訊(7767)主 旨:仁大資訊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發言人:陳宏明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032.公司名稱:仁大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12月03日下午3時30分截止,若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提醒於催繳期間完成繳款。6.因應措施:(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12月04日起至115年01月05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2)尚未繳款之員工,請於上述期間內至凱基商業銀行凱基商業銀行城東分行暨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中央社財經 ・ 1 天前 ・ 發起對話【公告】光聖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英屬開曼群島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交換案
日 期:2025年12月04日公司名稱:光聖(6442)主 旨:光聖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英屬開曼群島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交換案發言人:莊國安說 明:1.股份交換之標的公司名稱:英屬開曼群島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英特磊公司」)2.交易相對人:英特磊公司3.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4.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並說明選定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5.股份交換目的:欲結合彼此所長,以提升彼此產業競爭優勢及增進整體經營績效,促進永續經營發展,擬進行長期策略合作6.是否以原股東持股為對價交換、換出股份之種類、數量股份交換後標的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占比:不適用7.換入股份之種類及數量:英特磊公司普通股7,200,000股8.預計產生之效益:深化雙方策略合作關係,以提升雙方於光通訊產業競爭優勢及進行產業鏈之垂直整合以增進整體公司經營績效9.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換股比例:本公司新發行普通股1股換發英特磊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5.1股。(2)計算依據:參酌雙方公司股票市價、每股淨值、經營績效、財務狀況、未來業務發展、其他相關因素,並於獨立專家出具換股比例合理
中央社財經 ・ 16 小時前 ・ 發起對話【公告】鋼聯114年11月合併自結損益
日 期:2025年12月04日公司名稱:鋼聯(6581)主 旨:114年11月份合併自結損益發言人:林琨傑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042.公司名稱:台灣鋼聯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單位:仟元)114年11月 113年11月 114年1-11月 113年1-11月合併營業收入淨額 73,514 297,756 1,937,407 2,220,852合併自結營業損益 4,946 136,955 728,299 929,509合併自結稅前損益 7,733 139,166 731,591 946,385此資料為本公司合併自結數,尚未經會計師查核。本公司營收主要為銷售氧化鋅收入及客戶廢棄物再利用收入,客戶廢棄物再利用係依實際再利用量認列收入。另氧化鋅出貨數量如下表,其收入認列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辦理:114年 113年11月份出貨數量(噸) 1,757 6,8221-11月份出貨數量(噸) 40,918 46,256本公司114年11月自結營收,已於114年12月4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6.
中央社財經 ・ 19 小時前 ・ 發起對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