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環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5月10日

公司名稱:光環 (3234)

主 旨:光環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潘金山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5/1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不超過2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目前暫訂之

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17元,預計募集金額為新台幣425,000仟元整。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呈報主管機關生效後,授權董事長依據「中華民國證券

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第1項

規定,以訂價基準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

數平均數為參考價格,於參考價格之70%~85%內與主辦承銷商依當時市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新股總額中不超過15%之

部分供本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員工認購,員工認股辦法擬授權董事長核定之。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之10%,採公開

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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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拼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本公司及其從屬公司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

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

時,其差額將以減少充實營運資金因應;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超過部分將作

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及辦理本

次增資相關事宜。

(3)本次現金增資計畫內容,包括發行時程(包括但不限於增資基準日)、發行額度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以及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來源、預計資金運用進

度及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

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另為

利變更登記進行,發行新股不超過25,000仟股,授權董事長依實際情況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