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光洋科與債權銀行團協商會議結論相關事宜

日 期:2020年03月23日

公司名稱:光洋科 (1785)

主 旨:光洋科與債權銀行團協商會議結論相關事宜

發言人:黃啟峰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3/23

2.債權銀行名稱:彰化商業銀行等

3.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收到彰化商業銀行西台南分行之彰西台南字第10900034號函文。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有關108年10月30日召開第八次債權債務協商

會議決議之會議紀錄,截至109年03月23日,業經全體債權金融機構債權總額三分之二

以上書面同意。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櫃買中心要求補充說明主要會議結論為:

(一)以109年5月31日公司對全體債權金融機構之未清償本金餘額為基礎,分別於

109年8月15日、109年11月15日、110年2月15日及110年5月15日,各攤還餘額之0.5%。

(二)聯貸案部份本金展延(含合庫主辦新臺幣30億元及彰銀主辦新臺幣90億元):

(1)原循環動用到期一次清償本金之借款:各筆借款本金到期日早於109年6月1日者,

展延至110年6月1日。

(2)分批動用並按期攤還本金之借款:109年6月1日至110年6月1日間之應攤還本金,

展延至110年6月1日後之次一應攤還日一併支付。

(三)自貸案部份本金展延:

各筆借款本金及墊款到期日早於110年6月1日者,一律展延至11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