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健喬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3月13日

公司名稱:健喬 (4114)

主 旨:健喬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暫缺待補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2/03/13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 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額新臺幣250,000,000元,發行股數25,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 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40元發行,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

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

計3,75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額10%計

2,500,000股對外公開發行。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發行新股總額之75%,計18,75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

其持有股分比例分別認購之。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

理機構辦理拼湊事宜,逾期未辦理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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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主管機關申報申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增資

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本次現金增資計劃之重要內容,包括資金來源、計劃項目、預計進度及預計可能產

生效益及其他有關事宜,如有因市場狀況及主管機關指示修正而需修正者,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