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修訂嘉澤111年現金增資

日 期:2022年12月15日

公司名稱:嘉澤 (3533)

主 旨:修訂嘉澤111年現金增資

發言人:劉興夏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12/15

2.增資資金來源: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上限新台幣35,000,000元;上限3,5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每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下稱「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

定(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

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 及除息後

平均股價之七成。),暫定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560元至680元之價格區間

內,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

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上

開每股價格區間內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上限35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上限35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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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停止過

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

及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均採無實體發行,並將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辦理掛牌交易,

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

授權董事長依法辦理。

(3).本案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項,

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4).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

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若致募集資

不足時,將減少充實營運資金金額;惟若致募集資金增加時,增加資金將持續用

於充實營運資金。

(5).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發行股數、

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

股款繳納期間訂定、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

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6).為配合前揭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籌資計畫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核可並代表

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

發行事宜。

(7).修訂說明:

A.發行額度:原預計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500仟股,發行總額新台幣35,000

仟元。調整為上限3,500仟股,發行總額上限新台幣35,000仟元。

B.發行價格:原暫定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560元至660元之價格區間內

,擬調整為每股新台幣560元至680元之價格區間內,參酌發行市場狀況訂定之。

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

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上開每股價格區間內

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C.其餘發行條件同111年11月10日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