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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驊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實境遠端管理事業

中央社

日 期:2025年11月05日

公司名稱:信驊 (5274)

主 旨:信驊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實境遠端管理事業

發言人:吳俐俐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4/11/5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1) 被分割公司: 信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2) 受讓公司: 酷博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酷博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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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酷博樂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酷博樂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子公司,且本案屬集團內組織調整,不影

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

為進行組織重組及專業分工,以提高經營效率及長期競爭力,將實境遠端管理

(Reality Remote Management)事業(原Smart AV事業)之相關製造及營

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以下簡稱「RRM事業」)分割移轉予本公司百分之百持

有之酷博樂公司,並由酷博樂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作為對價,分割基準日暫

訂為民國114年12月31日。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本公司透過組織重組及專業分工,以提高經營效率及長期競爭力、增加企業價值,

吸引更多優秀人才與策略夥伴。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對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本公司分割讓與之RRM事業之營業價值為新臺幣120,000仟元,按

每股新臺幣10元換取酷博樂公司新發行之普通股1股,本公司共換取酷博樂公

司普通股12,000仟股。若有不足換取一股者,由酷博樂公司於完成變更登記後

三十日內,按不足換取股份之營業價值,以現金乙次給付予本公司。

(2)計算依據:前揭換股比例係參酌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

酷博樂公司每股淨值及分割換股比例之專家意見訂定之。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羅裕民會計師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臺省會證字第2740號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本次交易依我國已發布之相關解釋函之規定,採淨值法作為評價方法,將RRM事業

單位於評價基準日114年9月30日之營業價值為新台幣120,000仟元,作為分割讓與

營業價值交易價金計算基礎,酷博樂公司以每股發行金額10元,發行普通股12,000

仟股予信驊公司作為全部對價,尚屬合理。本分割案為集團內部組織重組,對信驊

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17.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14年12月31日,若有調整分割基準日之必要時,授權信驊公

司審計委員會代表人及酷博樂公司董事長訂定之。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1)自分割基準日起,信驊公司分割讓與之一切資產、負債及其截至分割基準日仍為

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均由酷博樂公司依法概括承受;如需辦理相關手續,本公

司應配合之。

(2)除本分割案讓與之負債與分割前本公司之債務係可分者外,酷博樂公司應就分割

前本公司所負債務於其受讓營業之出資範圍,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五條第七項規

定與本公司負連帶清償責任。但債權人之債權請求權,自分割基準日起二年內不

行使而消滅。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1)預定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預計分割讓與之營業價

值為新臺幣120,000仟元。

(2)預定分割讓與之資產:預計為新台幣142,662仟元。

(3)預定分割讓與之負債:預計為新台幣22,662仟元。

(4)前揭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資產及負債金額,暫以本公司民國114年9月30日經會計

師核閱之財務報表帳面價值為評估基礎,惟實際金額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

依據,分割基準日之營業價值與前述所列金額有差異時,得以現金調整之。

(5)本分割案本公司擬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暫以114年9月30日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

表為評估基礎,預計擬分割淨資產之帳面價值為新臺幣120,000仟元,按每股新臺

幣10元換取酷博樂公司新發行普通股1股,本公司共換取酷博樂公司普通股12,000

仟股。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對公司重要人員

、資產之安排或運用,或其他任何影響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酷博樂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1)分割計畫書之任何條款如與相關法令有所牴觸而歸於無效者,僅該牴觸之部份無效,

但其他條款依然有效。至於因牴觸相關法令而歸於無效之部分條款,逕依相關法令之

規定由本公司董事會授權其審計委員會代表人與酷博樂公司董事長於合法範圍內另行

議定之。

(2)分割計畫書之任何條款如依相關主管機關之核示而有變更必要者,逕依相關主管機關

核示之內容或由本公司審計委員會代表人及酷博樂公司董事長另行依相關主管機關之

核示修訂之。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酷博樂公司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依企業併購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公司進行併購時,公司董事就併購交易有自身利

害關係時,應向董事會及股東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及贊成或反對併購決

議之理由。」本公司董事就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1)本公司董事長林鴻明先生,係本公司董事長、本公司指派擔任酷博樂公司董事長。

(2)本分割案係為集團組織調整,本公司董事長林鴻明先生雖同時擔任酷博樂公司董事

長,但為利整合集團資源並發揮經營綜效,就本分割案進行決議時,仍得行使表決

權,無須迴避。考量本公司的長遠發展策略、增強市場競爭力董事長林鴻明先生贊

成本分割案。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不適用

30.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註六):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

註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經國內、外主管機關(如:投審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反壟斷局或其他單位)核准或許可者,應予敘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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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瀚-創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日 期:2025年12月12日公司名稱:正瀚-創(6534)主 旨:正瀚-創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發言人:羅心君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2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正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為配合簡化集團組織架構並提升營運及財務整合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直接投資持股97.88%之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於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12%之少數股權股東,將以現金對價銷除其股權,對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配合簡化集團組織架構,提升營運及財務整合效益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發起對話

正瀚-創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534)正瀚-創-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2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正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為配合簡化集團組織架構並提升營運及財務整合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直接投資持股97.88%之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於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12%之少數股權股東,將以現金對價銷除其股權,對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配合簡化集團組織架構,提升營運及財務整合效益,本合併案以每股現金新台幣7.23元為合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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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瀚-創董事會通過簡易合併子公司泰奇生技,預計合併基準日為12/3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534)正瀚-創-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2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存續公司:正瀚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為配合簡化集團組織架構並提升營運及財務整合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直接投資持股97.88%之子公司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簡易合併,對於泰奇生技股份有限公司2.12%之少數股權股東,將以現金對價銷除其股權,對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配合簡化集團組織架構,提升營運及財務整合效益,本合併案以每股現金新台幣7.23元為合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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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台化董事會決議採公開招標或其他招商方式處分不動產

日 期:2025年12月12日公司名稱:台化(1326)主 旨:台化董事會決議採公開招標或其他招商方式處分不動產發言人:洪福源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22.公司名稱: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為活化資產促進地方繁榮,同時配合台中捷運綠線延伸段開發帶動彰化廠鄰近區域發展,董事會決議採公開招標或其他招商方式,處分彰化市牛稠子段中庄子小段及山腳小段(約21公頃),省道中山路南側彰化廠宿舍生活區及耐隆區不動產。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後續執行情形,將再依規定公告相關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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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智微董事會決議114年度第3次買回公司股份事宜

日 期:2025年12月10日公司名稱:智微(4925)主 旨:智微董事會決議一一四年度第三次買回公司股份事宜發言人:溫明君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2/10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9,070,000元5.預定買回之期間:114/12/11~115/01/09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500,000股7.買回區間價格(元):每股新台幣25.83元~58.14元之間,惟若公司股價低於預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76%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75,000股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8/14 ~ 114/08/21、預定買回股數(股):1,000,000實際已買回股數(股):25,000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2.50(2)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14/11/12 ~ 114/11/28、預定買回股數(股):500,000實際已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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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pay 補充114年12月9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84)ACpay-補充114年12月9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14/12/10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1.提升公司營運規模及產品多樣化並強化產品多樣性及深度, 藉此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2.對價條件係依合約約定以現金對價新台幣40,000仟元取得商標、ˊ專利、部分固定資產暨業務合約3.支付時點依合約約定執行。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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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pay擬以現金對價4000萬元,取得中保投資之商標、專利、部分固定資產暨業務(補充)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84)ACpay-補充114年12月9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14/12/10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1.提升公司營運規模及產品多樣化並強化產品多樣性及深度,藉此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2.對價條件係依合約約定以現金對價新台幣40,000仟元取得商標、專利、部分固定資產暨業務合約3.支付時點依合約約定執行。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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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pay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POS機相關業務暨資產,冀強化產品多樣性及深度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84)ACpay-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14/12/9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1.提升公司營運規模及產品多樣化並強化產品多樣性及深度,藉此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2.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待合約正式簽訂後另行公告。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及強化市場競爭力,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10.併購之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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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pay 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84)ACpay-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收購2.事實發生日:114/12/9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收購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POS機事業相關業務暨資產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不適用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1.提升公司營運規模及產品多樣化並強化產品多樣性及深度, 藉此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2.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待合約正式簽訂後另行公告。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增加集團產品在通路的多樣性及營運成長。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提升整體經營績效及強化市場競爭力,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應有正面之助益。10.併購之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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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代兆欣化學工業公司公告與中石化公司合併案。

日 期:2025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代兆欣化學工業公司公告與中石化公司合併案。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1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為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母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消滅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合併換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精簡管理成本,提升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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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合併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案,合併基準日預定為115/2/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314)中石化-本公司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1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消滅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合併換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精簡管理成本,提升營運效益。9.併購對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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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欣化學工業與母公司中石化合併案,合併基準日預定為115/2/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314)中石化-代兆欣化學工業公司公告與中石化公司合併案。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1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為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母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消滅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合併換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精簡管理成本,提升營運效益。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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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代兆欣化學工業公司公告與中石化公司合併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314)中石化-代兆欣化學工業公司公告與中石化公司合併案。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1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本公司為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母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消滅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合併換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精簡管理成本,提升營運效益。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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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禾榮科董事會決議新設海外子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10日公司名稱:禾榮科(7799)主 旨:禾榮科董事會決議新設海外子公司發言人:王文振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02.公司名稱:禾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新設海外子公司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因應營運需求及擴大業務範圍,擬於中國、日本及新加坡設立子公司,分別各投資約美金100萬元,並授權本公司董事長依相關法規全權辦理。

中央社財經 ・ 4 天前發起對話

【公告】中石化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日 期:2025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中石化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發言人:陳穎俊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1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消滅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合併換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發起對話

【公告】台鋼建設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日 期:2025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台鋼建設(3521)主 旨:台鋼建設董事會決議通過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發言人:許翰林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12.公司名稱: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依據本公司114年10月03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更名案,業經經濟部114年11月25日經授商字第114301682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1)中文原名「鴻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台鋼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2)英文原名「DataVan International Corp.」更名為「TSG Development Co.,Ltd.」。(3)原公司股票簡稱「鴻翊」更名為「台鋼建設」(4)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521」。二、本公司114年12月11日董事會決議擬訂定115年1月30日為換票基準日,辦理新股票換發作業。本作業計畫仍須經櫃買中心核准後方行實施,核准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6.因應措施:一、本次更名換發有價證券、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票原名

中央社財經 ・ 2 天前發起對話

【公告】三地開發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市案

日 期:2025年12月11日公司名稱:三地開發(1438)主 旨:三地開發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申請上市案發言人:鍾育霖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12.公司名稱:三地開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民國111年度私募發行之普通股,自交付日民國112年1月17日起將屆滿三年,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之限制轉讓期間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8條所定補辦公開發行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就上述私募普通股之股份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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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皇昌營造媒體說明

日 期:2025年12月10日公司名稱:皇昌(2543)主 旨:皇昌營造媒體說明發言人:官心惠說 明:1.事實發生日:114/12/102.公司名稱:皇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不適用6.因應措施:不適用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部分媒體近來多次報導中油觀塘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第二期疑似官商勾結情形,甚至影射本公司參與其中,且因部分媒體未向本公司查證或做平衡報導,導致報導內容有重大錯誤,本公司特此澄清如下:(一)針對媒體報導「傳出皇昌在中油三接二期大賺百億元……」云云,然1.報導指出大賺百億元部分,非但子虛烏有,且故意忽略本公司為施作三接工程所投入購買施作船隊及專業人力等鉅資成本,報導不實。2.任何工程款單價均按市場行情及施工船機、經驗評估報價,絕無浮報工程款。3.本工程相關財務報表亦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審認,絕無報導所稱「大賺百億」之不合常規利潤。(二)針對報導沉箱破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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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本公司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314)中石化-本公司與100%子公司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14/12/11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兆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進行合併,不影響股東權益。7.併購目的及條件,包括併購理由、對價條件及支付時點:為整合集團資源,提升營運效益,依企業併購法第19條與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進行合併。合併後,消滅公司已發行股份均因合併而抵銷,不發生合併換股。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精簡管理成本,提升營運效益。9.併購對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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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力-KY 公告本公司分割受讓基準日調整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962)奕力-KY-公告本公司分割受讓基準日調整事宜1.事實發生日:114/12/122.原公告申報日期:114/10/14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受讓,奕力科技將IC產銷事業之相關營業(包括資產與負債)分割移轉予本公司,同時本公司將支付現金予奕力科技作為本次分割對價,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5年1月1日。本公司持有奕力科技100%股權,奕力科技三席董事均由本公司指派,分割基準日後,奕力科技仍為本公司百分之百持股之子公司。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因內部作業規畫所需,擬將分割基準日由原先的民國115年1月1日調整為民國115年7月1日。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延伸閱讀:奕力-KY 代子公司奕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分割基準日調整事宜12/8上市櫃公司董監質設異動公告 資料來源-MoneyDJ理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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