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大110.03.30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信大 (1109)

主 旨:信大110.03.30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事宜

發言人:吳連富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3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6樓之6基泰台北金融園區願景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本公司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報告。

(四)背書保證餘額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9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改選本公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討論事項:

(一)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24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盈餘分配內容:本公司擬自可供分配盈餘中提撥新台幣512,936,802元,依本公司實

際流通在外股數計算配發現金股利每股新台幣1.5元。

本次現金股利配息基準日,俟本次股東常會通過後,另由董事長訂定之。

(二)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0年04月25日前親臨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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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04月25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

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

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三)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股東常會之

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

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

前往出席股東常會。(電話:02-66365566)。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

股東常會前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分證字號或

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詢。

(四)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0年04月09日起

至民國110年04月19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

國110年04月19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

結果。受理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處所: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中正區寶慶路37號7樓。

(五)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0年05月25日至110年

06月21日止,有關電子投票事宜請參閱股東會開會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