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重要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事項

日 期:2021年08月10日

公司名稱:安力-KY (5223)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事項

發言人:王萬興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

江蘇帝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湖州仲裁委員會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 (2021) 湖仲101號

4.事實發生日:110/08/10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湖州安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州安力)與江蘇帝都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江蘇帝都)於109年9月1日就湖州安力廠房興建工程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簽約合同價為人民幣1.348億元整(含增值稅),該項工程於109年10月9日開工,

並預計於111年2月18日竣工。

湖州安力認為江蘇帝都無理由延誤工期且又拒不採取任何改進措施,顯已構成重大違

約。湖州安力已委任當地律師,擬就江蘇帝都所造成之損失進行索賠,以為維護公司

合法權益。

6.處理過程:

湖州安力已委任律師處理本案,並向湖州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以目前資訊,該仲裁案件並未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湖州安力已委任律師處理本案,並向湖州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以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