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重要子公司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與日勝生另一重要子公司泰誠發展營造(股)公司擬簽署第二期工程第二次工程變更補充契約書及補充協議書。

日 期:2020年11月30日

公司名稱:日勝生 (2547)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與日勝生另一重要子公司泰誠發展營造(股)公司擬簽署第二期工程第二次工程變更補充契約書及補充協議書。

發言人:陳婷婷

說 明:

1. 原公告日期:

106/06/05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本公司前於106年6月5日代重要子公司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

公告發包第二期工程予本公司另一重要子公司泰誠發展營造

(股)公司。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一.重要子公司日鼎水務企業(股)公司(下稱日鼎水務)為執行「桃園縣桃園地區污水下水

道系統建設興建、營運、移轉(BOT)計畫」第二期工程,前於106年6月公告發包予本

公司重要子公司泰誠發展營造(股)公司(下稱泰誠公司)承攬施作,並與其簽訂契約書

在案,同年11月公告簽訂第二期工程第一次工程變更補充契約書,合先敘明。

二.係基於施工所需,日鼎水務擬就管線工程及用戶接管工程再發包予泰誠公司,其發包

金額為202,507仟元(含稅),並簽訂第二期工程第二次工程變更補充契約書。

三.另因第二期工程契約無物價調整之約定,惟本工程履約時程較長,且近年受物價波動

影響導致工程成本增加,為衡量物價波動風險之公平合理分擔,經雙方協商爰依「內

政部營建署暨所屬各機關工程按物價指數調整計價要點」規定,其物價指數調整之計

算方式為自簽約當月起工程進行期間,如遇物價波動時,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之

「台灣地區營造工程物價土木工程總指數」計算物調金額,因此,擬與泰誠公司簽署

該契約之補充協議書。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本案工程可為重要子公司日鼎水務及泰誠公司挹注穩定之收益與現金流量,

並貢獻本公司轉投資收益,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具正面助益。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