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重要子公司廣東三水大鴻制釉有限公司處分土地使用權

日 期:2021年09月07日

公司名稱:中釉 (1809)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廣東三水大鴻制釉有限公司處分土地使用權

發言人:張惠純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大塘鎮大布沙工業區地塊之土地使用權

地號:5000327

產權證號:(國有土地使用證)佛三國用 (2007) 第20075100085

2.事實發生日:110/9/7~110/9/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使用權面積:106,667平方米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4.8億元(土地所有權總面積的15%作為公益性用地無償移轉,廣東

三水大鴻制釉有限公司可得掛帳總價人民幣4.08億之二分之一款金額為2.04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大塘鎮人民政府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利益約 :人民幣1.43億元(本公司因間接持股60%預計可認列人民幣8,580萬元投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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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掛帳收儲協議書』內容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協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土地資產評估報告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廣東啟恒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規劃諮詢有限公司

(2)廣東凱仁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土地使用權人民幣4.8億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啟恒:鄧華文、鄭世光

(2)凱仁:詹鎮南、章澤賓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 鄧華文:2019440010

(2) 鄭世光:2008440081

(3) 詹鎮南:2014440039

(4) 章澤賓:2008420020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當地政府深入推進城市更新三舊改造進行土地收儲。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10.09.07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10.09.07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