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重要子公司台灣基礎開發科技(股)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1年12月27日

公司名稱:台數科 (6464)

主 旨:代重要子公司台灣基礎開發科技(股)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廖紫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一:苗栗縣苗栗市國華路88號

2.標的物二: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六段650號

3.標的物三:新竹縣竹北市中和街221號一樓部份區域

4.標的物四:新竹縣新竹市明湖路1088巷18弄43號

2.事實發生日:110/12/27~110/12/2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標的物一:

(1) 交易單位數量:6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4,286(未稅) 。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606,640。

2. 標的物二:

(1) 交易單位數量:6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4,762(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674,043。

3. 標的物三:

(1) 交易單位數量:8.9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1,070(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224,693。

4. 標的物四:

(1) 交易單位數量:6坪

(2) 每單位價格:每月每坪租金約NTD 5,079(未稅)。

(3)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總額約NTD 718,982。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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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賽那美育樂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2.與本公司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本公司長期向關係人租用房屋為機房使用,

為節省搬遷費用,故繼續向關係人承租。

2.前次移轉情形: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標的物一、標的物二、標的物三及標的物四

1. 付款條件:按月支付租金。

2. 租期:111/01/01~112/12/31。

3. 契約限制條款:無。

4.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及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議價及參考鄰近區域市場行情。

2.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7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2月27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