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新紡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擬處分不動產相關資料

日 期:2021年11月23日

公司名稱:新紡 (1419)

主 旨:代新紡重要子公司-新光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擬處分不動產相關資料

發言人:柯夙娟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士林區陽明段四小段200-3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0/11/23~110/11/23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4,029.12平方公尺(約1,218.8088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30,766,175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對象:新光醫療財團法人

與公司之關係 : 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有需求及購買意願。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新光紡織(股)公司。

新光紡織(股)公司為本公司之母公司;與新光醫療財團法人為關係人。

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3年1月。

移轉金額:依企併法辦理,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新台幣13億8仟9佰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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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將於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認列。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 : 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 :不動產專業鑑價機構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處分物件估價金額:新台幣1,608,827,880元。

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處分物件估價金額:新台幣1,669,768,05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 羅鈺華

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 陳怡均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09)北市估字第000292號

景瀚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05)北市估字第00023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實現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11月2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11月2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