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富鈞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處分營業用太陽能發電設備

日 期:2021年02月19日

公司名稱:華立 (3010)

主 旨:代子公司富鈞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處分營業用太陽能發電設備

發言人:黃露慧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營業用太陽能發電設備

2.事實發生日:110/2/19~110/2/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一批

(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3,622,880元 (未含相關稅費)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華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關係: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未來營運發展規劃考量

(2)前次移轉資訊: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新台幣396,783元(未扣除相關稅費)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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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交易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現金產生單位公允價值評估意見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達創新財務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估價金額為NT$12,049仟元

(估價總金額NT$32,383仟元乘以該出售電廠佔比37.21%)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鄭丁榕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美國評價分析師協會認證評價分析師(CVA)證號:1017161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發展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2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2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