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顯示系統事業予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1月30日

公司名稱:中光電 (5371)

主 旨:代子公司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分割顯示系統事業予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

發言人:溫慧萍

說 明: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分割

2.事實發生日:110/11/30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被分割公司: 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受營業之既存公司: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次分割為中強光電集團內組織調整,參與分割之雙方均為中強光電100%持股

之直接間接子公司,故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考量長期營運規劃及提升集團經營效益。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提升經營績效及全球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不影響

10.併購後續處理方式,包括支付併購對價之時間及方法等:

支付對價之時間:分割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11年1月1日)。

支付對價之方法: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

約為新臺幣13,200仟元,實際金額以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依據,

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給付予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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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

併購之對價種類:現金。

併購之資金來源:自有資金。

12.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不適用。

13.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14.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

廣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5.會計師或律師姓名:

蔡勝文

16.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622號

17.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

、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

,應說明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

併後存續公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

業務健全性之影響評估):

經本會計師認為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顯示系統事業於分割基準日

(目前暫定為111年1月1日)之營業價值(以分割讓與之資產減負債計算之,

目前預計約為13,200仟元,惟實際金額仍以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割基準日之帳面價值為依據),由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以現金

支付對價予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分割價值現金對價應屬合理,

且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的規定。

18.預定完成日程:

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1月1日,惟若因作業時程之需要而有必要

調整分割基準日時,由雙方董事會協議另訂之。

19.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二):

自分割基準日起,奧圖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屬顯示系統事業之資產及負債,

依相關法令規定分割讓與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由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

20.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三):

不適用。

21.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分割讓與之營業價值預計為新台幣13,200仟元。

預計分割讓與之資產為新台幣1,313,964仟元,

預計分割讓與之負債為新台幣 1,300,764仟元。

22.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不適用。

23.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

公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延續經營相關業務。

2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25.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

奧圖碼股份有限公司延續經營相關業務。

26.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7.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無。

28.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9.營運模式變更說明(註四):

不適用。

30.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註五):

無。

31.資金來源(註五):

不適用。

32.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二、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三: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

註四:倘涉營運模式變更,請於欄位敘明包括營業範圍變更、產品線擴充/縮減、製程調整、產業

水平/垂直整合,或其他涉及營運架構調整事項。

註五:非屬私募資金用以併購案件者,得填寫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