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昕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3月30日

公司名稱:亞昕 (5213)

主 旨:亞昕董事會決議辦理112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沈政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30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新台幣500,000,000元,普通股5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每股暫訂新台幣23.5元,實際發行價格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

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5,0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提撥發行新股總額之10%,計5,0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新股總額之

80%計40,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

停止過戶日首日起前五日內自行拼湊成整股認購;員工及原股東放棄認購或拼湊後

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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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發行價格、

發行條件、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效益暨其他有關本次現金增資之事項,如

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券商公會指示或要求,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客觀環

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或有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情況全權處理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案於呈奉主管機關准後,授權董事長另訂認股基準日及

增資基準日,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暨本次增資相關

發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