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亞昕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及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21年04月07日

公司名稱:亞昕 (5213)

主 旨:亞昕董事會決議發行110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及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沈政毅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0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110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

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第一次新台幣伍億元、第二次新台幣柒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第一次五年期、第二次三年期

7.發行利率:第一次固定年利率0.6%、第二次固定年利率0.58%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專業投資人)

11.公司債受託人: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第一次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第一次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第一次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次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無實體發行,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第一次買回日為自發行日起發行屆滿第三年及第四年之付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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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提前買回本公司債,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得有異議。

本公司將於買回日前30日之前得擇期公告買回,按債券面額加計實際持有期間之

應付利息,全數買回本公司債,本公司債於買回日全部到期。

第二次買回日為自發行日起發行屆滿第二年之付息日。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

提前買回本公司債,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得有異議。本公司將於買回日前30日之前

得擇期公告買回,按債券面額加計實際持有期間之應付利息,全數買回本公司債,

本公司債於買回日全部到期。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