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電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日 期:2022年07月06日

公司名稱:中電 (1611)

主 旨:中電向關係人取得使用權資產

發言人:黃至賢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臺北市內湖區行善路124號2樓、2樓之1、之2及停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1/7/6~111/7/6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租賃面積約202.73坪/ @ 坪約1,350元(未稅)、

停車位16個@3,450元(未稅)

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約新台幣3,921仟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新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該租賃符合公司使用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廣告

付款條件:月付329仟元(未稅)

付款期間:預計111年7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止,計1年。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參考區域市場行情,由董事會決議。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4,471仟元(未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李青塘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1年07月06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1年07月06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