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止執行信邦之子公司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案

日 期:2023年03月09日

公司名稱:信邦 (3023)

主 旨:中止執行信邦之子公司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案

發言人:張集州

說 明:

1.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子公司名稱: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關係及持股(或出資額)比例:85.53%

3.申請海外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審查結果:不適用

4.因應措施:詳第5項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前於109年4月23日董事會及109年6月12日股東會決議通過本公司之子公司

北京信邦同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申請在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案(以下簡稱「北京同安上市案」),本公司綜合評估國際政經形勢

及未來整體營運策略,現階段上市已非企業發展之首選,為使公司資源更加有效運用並

更加聚焦綠能產業,故中止執行北京同安上市案。

(2)因北京同安上市案尚於初步籌備階段,故中止該案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不

利之影響。未來將就整體經營環境及國內外資本市場變化審慎規劃,貫徹本公司

永續發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