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化生負責人於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3424號案件判決。

日 期:2020年11月04日

公司名稱:中化生 (1762)

主 旨:中化生負責人於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3424號案件判決。

發言人:王冠傑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王勳聖董事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最高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台上字第3424號

4.事實發生日:109/11/0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詳如第9點說明。

6.處理過程:詳如第9點說明。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詳如第9點說明。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詳如第9點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長遭臺北地檢署檢察官起訴違犯證券交易法乙案,經

臺灣高等法院於109年4月30日宣判違反背信等罪,本公司董事長對該臺灣高等法

院判決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109年11月4日宣判,就共同背信及部分共

同特別背信之判決予以撤銷發回臺灣高等法院,其餘共同特別背信部分則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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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仍如常,此判決對本公司營運未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