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保科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3月19日

公司名稱:中保科 (9917)

主 旨:中保科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日期及相關事宜

發言人:鄭聖穎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白金花園酒店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安興路77號1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109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配發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說明:受理股東書面提案審查標準及作業流程相關事項如下: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股

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

字為限。本公司訂於110年4月10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每

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請於信

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

絡人及聯絡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上述期間若

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請董事會討論,本公司將於股東常會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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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

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2)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以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有超過一項之情事。

上開股東提案係為敦促公司增進公共利益或善盡社會責任之建議,

董事會仍得列入議案。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企劃室詹小姐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39號11樓 電話:02-25575155分機

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