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電股》力特處分南科廠 6.5億入袋

【時報-台北電】偏光片廠力特(3051)宣布處分南科廠予台積電(2330),總交易交額36.5億元,估計處分利益約6.5億元,依力特股本32.53億元估計,每股純益貢獻近2元。出售所得將用以償還銀行貸款,聯貸債務將從62億元降至26億元,每月減少折舊費用約1,500萬元、利息等相關支出減少1,100萬元。 力特董事長趙寄蓉指出,出售所得將用於償還銀行貸款,依6月30日財報顯示,力特對18家銀行聯貸債務將從新台幣62億元約降至26億元。此後,力特將每月減少折舊費用約1,500萬元,減少利息支出費用及其他相關支出費用約1,100萬元,但租金收入會減少約900萬元。 力特強調,實際處分利益仍待交易完成並扣除相關費用後,依會計原則入帳,初步估計,扣除原始帳列成本的處分利益約6.5億元,最快有望於第四季入帳,一旦順利完成,將有助於力特今年轉虧為盈。(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