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豐謙(5523)董事會決議,109/5/27召開股東常會,擬董事全面改選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01號10樓之2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08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108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08年度董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修訂「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五)修訂「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六)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08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108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公司章程」案。

(二)增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三)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四)修訂「背書保證辦法」案。

(五)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案。

(六)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第14屆董事全面改選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3/2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5/2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開前之停止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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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日前,受理股東提案權內容如下:

(1)受理股東提案資格: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

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

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2)受理股東提案期間:109/03/20~109/03/30止。

(3)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本公司(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501號19樓之2)。

(二)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

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30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

發開會通知書,請股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1-6288)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

出席股東常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股東常會前

三十日寄發各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

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洽詢。

(三)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

自民國109/04/25~109/05/24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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