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華上(6289)變更109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6月29日

公告變更本公司109年第一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

基準日及繳款期間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6/24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人之對象為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

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政一字第0910003455號令規定之特定人。

應募人 與公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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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清翔 無

郭美惠 無

4.私募股數或張數:13,5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發行額度不超過27,000,000股,自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

,第一次預計發行額度為13,500,000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

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75元、1.78元及1.78元。

(2)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1.79元。

(3)擇定價日前5個營業日與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1.78元與1.79元,二基準計算價

格較高者為參考價格1.79元。

(4)本次實際私募價格訂為2.5元,係參考價格之139.66%,符合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

之股東常會決議內容。

(5)本次私募普通股實際發行價格之訂定將參考本公司營運狀況、未來展望、受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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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不得自由轉讓以及最近股價情形,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及現行法令之規定進行訂價,故其價格之訂定應有其合理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新產品研發及因應長期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及發行成本,並考量私募有價

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股權關係,故

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9/06/22

11.參考價格:1.79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惟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除符合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

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及上市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普通股繳款期間變更為:自109年6月23日至109年6月29日止。

(2)本次私募普通股增資基準日變更為:1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