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興富發(2542)每股含息3.5元,訂108/10/2為除息交易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度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及

國內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8/08/13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股東現金股利3.5元(即每仟股配發3,500元),計新台幣

4,083,193,250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8/10/02

5.最後過戶日:108/10/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0/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0/08

8.除權(息)基準日:108/10/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自108年09月12日起至108年10月08日止為債券停止

受理轉換登記。

(2)現金股利採匯款及支票方式發放:股利發放日(支票到期日)為108年10月30日。

採匯款方式者:於108年10月30日匯入各股東銀行帳戶。

若無匯款帳號採支票方式者:於108年10月30日以「禁止背書轉讓」之支票委由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若股利金額不足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

者,將以平信郵寄支票方式發放。

(3)凡於除息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可依其持股比例,享有配發現金股利之權利

,俟後如因本公司買回股份或辦理庫藏股轉讓、註銷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之債權人

辦理轉換股份而發行新股之事項等,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息比率因而發生

變動者,擬授權董事長依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計算調整配息率,並依轉換辦法函請

櫃檯買賣中心公告調整本公司國內第五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