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彬台(3379)董事會決議,109/6/24召開股東常會,擬改選董事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O九年度股東常會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4樓(台大校友聯誼社)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O八年度營業概況及一O九年營業計劃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O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一O八年度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四、一O八年度投資大陸地區事業報告。

五、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

六、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份條文。

七、訂定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O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

二、本公司一O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

二、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

三、擬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部份條文。

四、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份條文。

五、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部份條文。

六、擬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改選本公司第十四屆董事(含獨立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次股東常會新選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4/26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24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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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受理股東提案提名,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

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受理期間訂為:109年

4月10日至109年4月20日止,受理提案處所: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

市瑞光路208號5樓 財會部股務課 電話:(02)8751-1222。

(3)開會通知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另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

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辦,

電話(02)6636-5566。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

千股之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4)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08號5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