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凱美(2375)接獲投保中心通知依法行使歸入權,金額10,245,803元

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函通知

依法行使歸入權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9/06/20

2.公司名稱: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來函通知

本公司大股東麥高諒於民國108年9月18日至108年9月20日間買賣

本公司股票(或公司發行具有股權性質之其他有價證券)

3,534,000股,並認定依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計算獲有差價

新台幣10,245,803元,本公司應依法行使歸入權。

6.因應措施:本公司依法應請求將其利益歸於本公司。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