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中電(1611)現金減資換股,舊股最後交易日12/11,新股12/20上市買賣

公告本公司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減資基準日:108/11/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民國(以下同)108年6月19日股東常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11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34985號函申報生效,

茲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相關

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市股票,計普通股398,439,186股,

每股面額為新台幣(以下同)10元,共計3,984,391,860元。

三、本次現金減資398,439,18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39,843,918股,用以提升股東

權益報酬率、改善各項財務指標及考量財務槓桿之運用;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

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10%。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58,595,268股,每股面額10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

3,585,952,680元。

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

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900股(即每仟股減少100股),預計每仟股退還

現金1,000元;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減資換股停止過戶前五日

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拼湊後仍不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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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之普通股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

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該面額承購。

五、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08年12月11日。

(2)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08年12月12日起至108年12月19日止。

(3)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08年12月14日(因最後過戶日108年12月14日適逢星期

例假日,故現場過戶請於108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止前駕臨本公司股

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108年12月14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4)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8年12月15日起至108年12月19日止。

(5)減資換股基準日:108年12月19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暨舊股票終止上市日期:108年12月20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12月20日。

六、換發程序及手續:

(1)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市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2)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現股舊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

股票換發申請書、原留印鑑章及集保存摺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

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3)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申請

書、證明文件(買進報告書或股票領回號碼清單或證券交易稅單) 、集保存摺影本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

撥。

(4)換發地點: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

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8年12月20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

讓」支票方式發放,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八、本案款項之給付係奉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現金減資退還股款,而非盈餘分配,

非本國股東收到現金退還股款時,應徵詢各國稅務機關意見並依照股東所在地國家

稅法規定依法申報。

九、本作業計劃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

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另行公告之。

十、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12/19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8/12/15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8/12/19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08/12/20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358,595,26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