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世德(2066)決議即日起至5/30買回1,000張庫藏股,每股29.75~80.43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30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783,73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9/03/31~109/05/30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29.75~80.43,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247,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股份期間:107/05/14 ~ 107/06/28 、預定買回股數(股):2000000 、實際已

買回股數(股):247000 、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12.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由十七:為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公司股票以轉讓予員

工,擬辦理第二次買回庫藏股案,提請 討論。

說 明:

1.本公司為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擬買回公司股票以轉讓予員工,證券交易法第二十

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管會證期局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

規定,擬買回本公司股份,依法以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

2.有關本次擬辦理買回股份之相關事項訂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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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買回股份之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2)買回股份之種類:本公司之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依法令規範,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為不超過新台幣783,739千

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自109年3月31日起至109年5月30日止買回1,000張。

(5)買回之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29.75元至80.43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區間價格下限

時,將繼續執行買回公司股份。

(6)買回之方式:自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7)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2.74%。

(8)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247,000股。

(9)申報前三年內買回本公司股份之情形:請參閱附件。

(10)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3.員工轉讓辦法,內容詳附件。

4.本次擬買回之股份僅佔目前已發行普通股之2.74%,業已考慮本公司之財務狀況,不足以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並依「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出具董事會聲明

書內容,內容請參閱附件。

5.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請參閱附件。

6.於相關法令許可範圍內,擬全權授權董事長及其指定之人辦理公告、申報及相關執行庫藏

股買回等事宜。

決 議: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第一條:本公司為維護本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激勵員工及提昇員工向心力,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第一項第一款及金管會證期局發布之

「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訂定本公司買回

股份轉讓員工辦法。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除依有關法令規定

外,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次轉讓予員工之股份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除有關法令及本辦法另

有規定者外,與其他流通在外普通股相同。

第三條:本次買回股份之轉讓期間,依法以自買回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一次或

分次轉讓予員工;逾期未轉讓部份,視為本公司未發行股份,應依法

辦理註銷股份變更登記。

第四條:股份轉讓之對象,係於員工認股基準日仍在職(含直接或間接持有同

一被投資公司表決權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國內子公司人員)之正式

員工,得依本辦法第五條所定認購數額,享有認購資格。轉讓之對象

於員工認股基準日至認購繳款截止日期間離職(或留職停薪)者,喪失

認購資格。

第五條:員工得認購股數,由管理單位考量員工職等、考績、服務年資、貢獻

度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且員工得受讓股份之權數總額以不超過認股

基準日時公司持有之買回股份總額等因素後,訂定員工得受讓股份之

權數,並呈送董事長同意後施行。員工於認購繳款期間屆滿而未繳款

者,則以棄權論,認購不足之餘額,由董事長另洽其他員工認購之。

第六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之作業程序:

一、依董事會之決議,公告、申報並於執行期限內買回本公司股份。

二、報奉董事長核定後公布員工認股基準日、得認購股數標準、認購

繳款期間、權利內容及限制條件等作業事項。

三、統計實際認購繳款股數,辦理股票轉讓過戶登記。

第七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惟在

轉讓前,如遇有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增加或減少,得按發行股份

增加或減少比率調整之。

轉讓價格調整公式:調整後轉讓價格=每股實際平均買回價格 x (公

司買回股份執行完畢時之普通股股份總數÷公司轉讓買回股份予員工

前之普通股股份總數)

第八條: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並辦理過戶登記後,除另有規定者外,餘權

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第九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生效,並得報經董事會決議修訂。

第十條:本辦法訂立於中華民國107 年05月11日。

本辦法修訂於中華民國109 年03月30日。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9年03月30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

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61天)

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000,000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2.74%,且買回

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5.91%,茲聲明本公

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

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5人均

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世德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此次預計買回公司股份所訂定之買回區間價格每股29.75元及80.43

元,其對該公司之財務結構、每股淨值、每股盈餘、股東權益報酬率及流動性比率等項目亦

未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另本次所預計買回股份之總金額按每股80.43元計最高為80,430仟

元,依據該公司民國108年第4季財務報告顯示,保留盈餘加計已實現資本公積扣除已決議分

配盈餘及特別盈餘公積之金額,合計為783,739仟元,即為可買回股份總金額之上限,經核

算並未有逾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所規定之金額,評估其預定買回股份之

價格尚屬合理。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