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三顧(3224)董事會決議,109/6/30召開股東常會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9年股東常會暨受理股東書面

提案權相關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9/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28號4樓(富信大飯店4樓 華美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201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201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2017年度現金增資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2018年度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有關事項報告。

(5)本集團「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修訂案。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2019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2)承認2019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9/05/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9/06/30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權: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

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 提案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

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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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期間:於109年4月24日起至109年5月4日止。

※ 受理地點: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 受理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14樓之3。

※ 提案期間屆滿,如無股東提案則不另行召開董事會。另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

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二、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的行使期間為

109年5月30日至109年6月27日,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

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