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貸款緩繳至12月 免收違約金循環利息

記者 張家嘯 報導

行政院紓困貸款政策鬧得沸沸揚揚,但民眾申辦貸款後,仍可能面臨還款困難,金管會宣布包括車貸、房貸、消費性貸款與信用卡款項的緩繳或展延措施,期限從原本的7月底延長至12月底,且適用於國內所有銀行。

今(2020)年2月新冠肺炎疫情急速升溫之際,金管會函請各銀行針對受疫情影響,以致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提供緩繳或展延3到6個月等措施,展延期限將於7月底屆期。

金管會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討論達成展延共識,民眾可於受理期限內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申請展延的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均適用。其中信用卡帳單的應付帳款若申請緩繳,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等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至於適用對象,金管會指出,考量武漢肺炎疫情影響範圍較大,銀行業的紓困機制儘量支持客戶,已請各銀行受理客戶申請個人債務協處措施時,合理考量客戶受疫情影響情形,不限醫護人員、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等對象範圍,並請銀行依實務受理情形,調整公告內容。

不過,金管會也強調,銀行應兼顧客戶需求及風險控管,在客戶申請個人債務協處措施時,不宜通案限制持卡人使用信用卡權利,並應充分考量持卡人使用信用卡的必要情形,像是使用刷卡定期扣繳水、電費等生活相關必需的支出時,須予以維持續用。

此外,為使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金管會提醒,民眾如確實受疫情影響且還款有困難者,可在受理期限前向往來銀行提出申請,希望銀行支持客戶度過衝擊,也協助客戶理債,客戶也應珍惜自己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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